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细化差旅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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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行〔2016〕3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现将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细化到地市(具体标准见附件),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差旅住宿费标准是机关工作人员到各地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在限额标准内据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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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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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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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集中采购机构: 现将《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省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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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2017年财务收支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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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7〕13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安排》(含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下同)印发给你们,同时将《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财务工作若干规定》一并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浙江海洋大学2017年财务收支预算安排 2.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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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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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财务报销暂行规定(浙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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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确保会计核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财经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财务报销是指学校业务经办学院(部门、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及经办人员在业务发生取得(填制)原始单据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的经费报支与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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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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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浙海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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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6〕43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暂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6年10月31日 浙江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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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海大发〔2016〕54号经济责任制实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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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6〕54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6年11月28日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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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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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浙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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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6〕54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6年11月28日 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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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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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免费办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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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着服务广大教职工的宗旨,计划财务处与建设银行舟山分行联系沟通,建设银行舟山分行将为我校教职工免费办理并来校安装ETC。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行ETC业务简介 此次办理建行ETC业务,免费赠送原价175元的高速ETC设备一台, 并享受高速通行费9.7折优惠。无需预存,先通行后还款,还享免息期。 二、 如何办理建行ETC 1.首先要有一张建行信用卡。如果手上没有建行信用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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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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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丨李克强:推出进一步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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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减税措施,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深化税制改革、加大减税力度,不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力,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当前国内外环境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的形势下,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企业活力和创新动力,巩固经济稳中向 |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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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机票购买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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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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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05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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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学校加强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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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7〕40号 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 学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7年5月3日 浙江海洋大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推进学校内部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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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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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欠费信息公示(截止2017年6月5日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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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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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6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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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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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海 洋 大 学 浙海大计财〔2017〕12号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 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老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顺利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老生)收费工作,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筹集,根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收费工作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2017—2018学年学生(老生)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详见附表。 以上 |
发表时间:2017年06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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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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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根据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凡我校开具增值税 |
发表时间:2017年0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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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务清理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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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海 洋 大 学 关于做好2017年度学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全面客观反映我校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做好学校(含东海科学技术学院,下同)2017年度年终财务清理与决算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预算支出进度管理的通知》(浙财预〔2017〕2号)文件精神,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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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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