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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机票采购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浙江省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采监〔2014〕27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务机票采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机票适用人员 (一)学校在编工作人员 (二)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公务机票的其他人员 (三)涉密人员可不纳入公务机票管理范围,具体按国家相关规定认定。 二、公务机票适用事由 (一)国内出差 (二)因公临时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6日

    会议定点采购结算明细单(2018年版)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浙江海洋大学公务用车派遣单(2018年版...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浙江海洋大学会议申请表(2018年版)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7日

    浙江海洋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浙海大发...
    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8〕68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海洋大学                        2018年10月10日 浙江海洋大学会计档案管理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浙江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规定(浙海大发...
      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8〕70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修订后的《浙江海洋大学差旅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海洋大学                        2018年10月10日 浙江
    发表时间:2018年10月19日

    浙江海洋大学财务报销等管理事项补充规...
      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9〕28号     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学校财务报销 等管理事项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2019年度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财务报销等管理事项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9年4月25日 浙江海洋大学财务报销等管理事项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赋予科研机构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浙江海洋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
    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9〕32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管理细则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2019年度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9年4月25日     浙江海洋大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
      浙财科教〔2019〕9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印发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社科联(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哲学社会科学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06日

    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文件       浙财科教〔2019〕7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06日

    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转发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浙财会〔2019〕20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09日

    计划财务处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学...
        各学院: 现将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学费结算情况公示(见附表1、2、3、4、5),同时就有关结算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分学费结算以《浙江海洋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和教务处提供的毕业生学分统计数据为依据进行计算。正常情况下,学生每学年预缴40学分(一学期20学分),大学四年共预缴160学分,每学分学费为75元。 2.请各学院自行下载结算明细表,通过有关渠道将学分学费结算情况告知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17日

    计划财务处关于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学...
    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2019届本科毕业生学分学费结算情况已经前期公示、核对反馈、修改重算,现将结算情况公布(详见附件1),并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超学分应补缴学分学费的学生(详见附件2),应补缴金额已录入学生缴费系统,请有关学生登录手机支付宝或浙江海洋大学网上缴费(公共支付)系统 http://sf.zjou.edu.cn:88/进行线上缴费,具体缴费操作详见附件4。 学生缴费(本次
    发表时间:2019年05月27日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20...
    各学院: 为了顺利做好2019—2020学年学生(老生)收费工作,保障学校办学经费筹集,根据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收费工作规定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与标准 2019-2020学年开始,学校不再预收教材代管费,常规缴费项目仅包含学费和住宿费两项。教材费的收缴及结算待与教务处协商后另行通知。 学生收费项目与标准详见附件1,收费标准同步在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网址:http
    发表时间:2019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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