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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浙海院基金〔2013〕4号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关于印发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经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一届三次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4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浙海院基金〔2013〕5号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关于印发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经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理事会于2013年10月22日召开的一届三次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2013年10月24日 附件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5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内部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确保基金会各项活动的有序开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金会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是指基金会全体理事、监事,报告义务人应该在获悉有关信息时及时履行报告义务。 第二章 重大事项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第三条 基金会重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基金会主要领导的选举、罢免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金会接受上级部门文件与发放文件,要统一由秘书处备案登记,及时收发,及时登记。 第三条 上一年度所有档案应于次年六月前整理归档,后交浙江海洋学院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档管理。 第四条 调阅存管文件资料与撰写中的文件,须秘书长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信息公布活动,保护捐赠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金会的监督,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公开,是指将本基金会内部相关信息和业务活动需通过网站、媒体、基金会简报及其它途径向社会公布的活动。 第三条 基金会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印章与证件使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印章、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完善工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印章、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使用的严肃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本基金会印章、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有序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原则。 第二章 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第三条 印章要由专人妥善保管,平日随用随锁,节假日加封。 第四条 用印
    发表时间:2013年10月28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3年工作总结...
    浙海院基金〔2014〕1号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关于印发基金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3年工作总结》和《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要点》已经理事会一届四次会议审核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附件:1.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3年工作总结 2. 浙江
    发表时间:2014年02月27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
    基金会各所属二级基金,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社会捐赠基金管理,充分发挥教育基金会作用,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基金管理的通知》(浙海院发〔2013〕84号)文件精神,经教育基金会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规范所属二级基金管理作出如下通知: 一、严格执行浙海院发〔2013〕84号文件规定,现有各类二级基金项目(详见附件)全部纳入基金会实行统一管理和专户核算
    发表时间:2014年02月27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关于印发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和《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5年工作要点》已经理事会一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圆满完成。 附件:1.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2014年工作总结      2.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
    发表时间:2015年03月30日

    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关于公布第一届...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经学校提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民政厅核准同意,对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组成人员调整名单公布如下: 理事长 刘宏明(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 副理事长 吴常文(浙江海洋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秘书长 石天明(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处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理事(排名不分先后) 夏跃平(正校级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关于启用“浙江...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民社基准字〔2017〕第1号文件批复,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更名为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印章即日起启用,“浙江海洋学院教育基金会”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和废止印章样式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
    发表时间:2017年02月25日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 关于公布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的通知 基金会各部门,各位理事、监事: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经基金会一届九次会议审议、浙江省教育厅审核、浙江省民政厅核准,现予公布,请你们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 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浙江海洋大学教育基金会,英文名称
    发表时间:2017年03月01日

    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
    (财行〔2016〕214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发表时间:2016年06月30日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机关工作人...
    浙财行〔2015〕104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精神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部分规定。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15日

    浙江海洋大学预算经费分配办法(浙海大...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校年度预算经费分配工作,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根据《浙江海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预算经费分配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讲求绩效”的原则。学校对学院等二级管理单位核拨经费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逐步加大绩效因素分配权重。 第三条 学校预算
    发表时间:2017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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