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特殊业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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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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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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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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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2016]540号 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部、公务员局: 为进一步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2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 |
发表时间:2016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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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浙海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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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6〕43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印发学校暂借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浙江海洋大学2016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暂借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6年10月31日 |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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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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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资产〔2014〕60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1日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损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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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4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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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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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6〕37号 浙江海洋大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进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48号)、《关于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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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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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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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12日,全省财政地税工作会议在杭州召开。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省地税局局长钱巨炎作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16年全省财政地税工作,分析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财税经济形势,就2017年财政地税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
发表时间:2017年0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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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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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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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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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做好2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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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 江 海 洋 大 学 浙海大计财〔2017〕9号 浙江海洋大学计划财务处 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跨学院 经费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共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 浙江海洋学院关于实施校院两级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海院党发〔2010〕3号)和《浙江海洋学大学预算经费分配办法》(浙海大发〔2017〕7号附件2)规定,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跨学院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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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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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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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知识问答 为更好的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现将我市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实施中的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管理篇 1.为什么要推广公务卡制度? 答:公务卡作为一种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不仅使用便捷,而且透明度高,所有支付行为都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推广公务卡制度,不仅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加强了单位财务管理;也有利于提高单位财务支出的透明度,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源头 |
发表时间:2013年05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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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创新券+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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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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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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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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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文件 浙海大发〔2017〕40号 浙江海洋大学关于印发 学校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海洋大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海洋大学 2017年5月3日 浙江海洋大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强和推进学校内部控制 |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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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财务管理办法(浙海大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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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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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浙海大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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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 第三条 学校根据上级 |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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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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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务监督,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精神和省(市)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学校教职工以个人名义向财政部门指定的发卡银行申请开立并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具有统一标记的银联标准 |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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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大学社会筹资分配与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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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动学校社会筹资工作,充分调动各学院(部门、单位)和广大教职员工依法筹资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筹资,仅指海内外个人、法人等社会各界向学校并通过学校教育基金会无偿提供的货币资金捐赠。 第三条 分配和奖励原则 (一)谁筹资,谁受益; (二)兼顾学校、学院(部门、单位)、个人利益; (三)鼓励争取有财政资金配套的社会筹资项目 |
发表时间:2017年05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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